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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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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17〕40 号    

2017-09-21 13:03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础档案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体系,规范各类教学档案的管理,自本学期起,学校将开展对2015年以后的试卷、毕业论文等有关教学档案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2015年至今所有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 

2、2015年至今所有本科生课程考试(包括以作业、论文、报告、口试等形式考核)的试卷,包括学生考试试卷、AB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课程总结、成绩单(包括平时成绩计算办法是否与大纲要求相符)等; 

3、2015年至今所有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实习(实验)报告(包括实验(实习)课程大纲(计划)、学生成绩单、整班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实习鉴定表等)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学校检查将由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到学院集中查看教学档案及学校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2017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自查时,应将检查内容要求的所有教学档案整理归类,存放在固定地点。

2、教学档案材料的内容、格式应按教务处的相关规定统一规范。本次检查工作以查遗补漏为主,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有遗漏的地方需补充完善,错误的地方不得大面积改动,不能弄虚作假,尽量保持档案材料的原始性。

3、教务处将修订试卷装订文件,本学期及以后的试卷装订采用新的标准,请各学院留意相关通知,及时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新文件材料或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电子版材料。

4、各学院要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规范日常教学活动,完善教学档案材料的管理制度,确保今后的日常教学工作规范有序,教学档案材料完整统一。

 

附件一:新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工作及存档材料规范

附件二:新疆大学本科生试卷管理规范

 

 

附件一:新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工作及存档材料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新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新大教字[2010]31号)》文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和学生实际,大小适中。请各学院重新复查2017届毕业生论文(设计)选题,结合学校专家选题审核意见对不合适选题进行修改。

3、严格控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指导学生数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请及时调整。

4、按文件规定规范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及答辩评议表,内容完整,评语恰当,成绩合理规范,评语与成绩相匹配。

5、要求各学院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两周对2017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国知网重复率检测,要求重复率不能大于30%,各学院要进行重复率检测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并留存原始查重报告及数据资料。

6、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严格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应不少于8000字或8000字篇幅的内容,语言类专业论文篇幅不少于5000字。

7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必须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中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进行排版整理,单独成册,按期提交、留存。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工作细则(附件)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二、实验(实习)工作规范

1、学院实验(实习)工作务必按照《关于印发《新疆大学教学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试行)》等实践教学管理文件的通知》(新大校字〔2005〕171号)要求执行,所有实验(实习)须按照本科生培养计划按期实施,实验(实习)应按照该实验(实习)大纲内容组织实施,应按大纲要求学时数完成实验(实习),不得随意压缩、削减学时和内容。

2、学院应提供规范实验(实习)报告册,每个学生单独成册,应留存所有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以供检查。

3、所有学生应按规范填写实验(实习)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内容进行批改并给出合理批改意见及分数,并根据学生实验及报告情况给出该实验(实习)成绩。

4、一门实验(实习)课程完整备查材料应包括:实验(实习)课程大纲(计划)、学生成绩单、整班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学生实习报告需附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表)。

5、各学院从本学期起必须保留所有本科生实验(实习)报告、各门实验的实验记录册以备查。

 

 

 

 

附件二:新疆大学本科生试卷管理规范

一、阅卷与评分要求

1.期末考试试卷按标准试卷模式组卷,试卷题型一般不少于5项,试卷总分值应为100分。

2.统一命题试卷,由教研室组织集体评卷,按要求采取流水或交叉方式阅卷。

3.一律只使用红笔阅卷;阅卷统一使用正分记分,试卷每道题均应单独给分,清晰标记,对已给出的分数需改动应有阅卷教师签名。

4.准确核分,加总各题之后得出卷面成绩,并将总分及各题得分登入试卷记分栏中。

5. 若采用论文考核方式,需有论文写作总体要求及评分标准,且应有评语。

6.评分应严格、公正、无误,不得随意提高或压低分数。严禁学生改卷。

二、成绩记载

1. 成绩应准确清楚地记载于教务处统一规定的《新疆大学课程考核成绩单》上。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在成绩单上须标注其占总分的比例,成绩均以百分制填写。

2.平时成绩应包括考勤和课堂考查(作业、测验、提问中的一项或多项)两部分;所占比例为理论课一般不高于30%,技能课、实验课一般不高于50%;平时成绩考勤应注明具体时间,考勤符号统一为旷课○、病假△、事假×、公假●、迟到Ö、早退﹨。

3. 学生成绩栏不得留空白,缺考、缓考等情况需予以注明,不合格成绩字体应与其他成绩区分开,如有任何修改须由阅卷教师签名。

4. 成绩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试卷分析

1. 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登录完毕后,应对学生考试答卷情况进行分析,并完整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

2. 对试卷难易度、学生失分或得分较多题目、命题是否有误等方面分析,总结教与学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

3. 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说明。

4. 任课教师上交试卷和《考试质量分析表》后,教研室主任应对命题的质量、阅卷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评价并签字,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阅后应在相应地方签字(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试卷册的装订

1.保存的试卷按学期、班级、课程装订成册。

2.试卷册包括封面、目录、考场记录、考核成绩单、平时成绩记录单、参考答案、考试质量分析表、考试试卷、封底共9项,必须严格按顺序编排装订,其中试卷必须按学生成绩名单顺序排列。

3.试卷册封面应填写完整,课程名称与培养方案一致,卷内目录页码标注完整,装订规范、牢固。

4.开学补考,同一试卷的课程可按考场装订在一起(不分学院,封面填写清楚,内容完整)。

五、试卷册的保管

1.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将装订好的试卷册交至学院,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分类合理,查找方便。

2.学院收取试卷册应予以登记并存档备案。

3.学院应在开学两周内,分类整理,归档完毕

4.试卷册保管期限最长为七年。

六、试卷装订模板

                                      

附试卷装订标准:1.标准封面;2. 试卷目录汇总表;3.考场记录;4.课程考核成绩单;5.平时成绩登记表;6.试卷质量分析样例;7.试卷样卷;8.封底

    备注:表格若有变动,按新要求填写,标准不变。

 

 

 

 

 

 

 

 

 

 

附件【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础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大教字〔2017〕40 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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